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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山东出台若干意见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3-09-07 10:15:07
       今天下午,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举行,邀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同志等解读《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安文建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
       刘 光 山东省委督查专员
       孙美菊 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滕双兴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孙乐平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安文建介绍,近日,省委、省政府以鲁发〔2023〕11号文件,印发《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根据政策例行吹风会安排,下面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山东先后出台“非公十条”“民营经济35条”等高含金量政策措施,推动民营经济不断实现大踏步前进。但随着时间推移,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及时优化政策措施,不断为民营经济发展塑造更好环境。
 
       首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新的重大决策部署,需要紧跟步伐抓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是我们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八个方面31条干货满满的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每一条都需要领会到位、贯彻到位,切实把发展方向把握好、把务实举措落实好。
 
       其次,省委、省政府把民营经济发展摆到更加突出位置,需要强化举措务求更大实效。4月20日,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挂帅担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双组长”,传递出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信号。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较早表决出台《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今年又修订通过《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形成强有力的法治护航“双保障”。省政协广泛开展座谈调研、万家企业问卷调查等工作,提出打开“三个大门”、建好“一个闸门”等创新思路,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这些理念新突破、定位新提升、部署新强化,亟需以政策措施形式固化下来。
 
       最后,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地位作用更加凸显,需要拿出实招激发深层活力。山东一直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沃土。目前,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占总量的98%以上,进出口和纳税总额占比均超过70%,吸纳就业人口超过80%,牢牢扛起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1-7月,全省民营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1%,高于规上工业1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2.2%,占进出口总值的73.9%,占比提升0.8个百分点。同时,当前不少民营企业面临现实困难,发展信心受到一定影响,迫切需要出台一批管用举措。
 
       从去年开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座谈交流、对标借鉴等一系列前期工作,形成了《若干意见》初稿。今年又进行了十余轮修改提升,形成了送审稿,先后经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总体分为五个板块,主要包括十二个部分38条具体内容。
 
       第一板块即第一部分,重点是“凝聚共识”。提出以更大力度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宣传力度2条工作举措,着力形成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导向。
 
       第二板块即第二至第四部分,重点是“优化环境”。从营商环境、政商关系、法治保障三个层面,提出健全地方性法规制度、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落实机制等9条工作举措,着力打造优势明显的发展环境。
 
       第三板块即第五至第七部分,重点是“强化供给”。分别从金融、人才、能源土地三个方面,提出提升信贷精准服务水平、完善融资增信支持体系等9条工作举措,着力强化资源要素供给。
 
       第四板块即第八至第十一部分,重点是“激发动力”。分别从市场主体培育、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市场开拓四个方面,提出打造民营龙头企业、加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等11条工作举措,着力提升民营企业发展水平。
 
       第五板块即第十二部分,重点是“组织保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建引领等4条工作举措,着力完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
 
       三、主要特点
 
       《若干意见》统筹把握破与立、量与质、新与旧、远与近的关系,谋划提出了一揽子思路措施,取得一系列开拓性创新、标志性突破,努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引领和有力保障。
 
       一是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为先导工程。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在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上提出六个问题,可以说一针见血、入木三分,非常引人深思、尤其令人警醒。思想问题是一切问题的根源。解决好六个问题,首先要从思想上改起、从认识上治起。《若干意见》第一部分,开宗明义提出凝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共识,目的就是让“发展民营经济光荣”“服务民营企业有功”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是把创优环境、健全制度作为治本之策。环境是最内在、最深厚的竞争优势,制度建设具有管根本、固长远的效果,同时这两者也互为支撑和保障。《若干意见》比较鲜明的创新之处,就是把优环境与建制度有机融合起来,从健全地方性法规、强化涉企政策落实、实施公平投资规则、规范执法检查等制度层面入手,努力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从建设守信践诺型政府、强化涉企案件监督等工作体系上统筹发力,切实让制度发挥足够威力、更好保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把接诉即办、闭环解难作为关键抓手。从调研情况看,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是最迫切的诉求,问题不解决不撒手是最现实的期盼。《若干意见》认真总结近年来“接诉即办”的有益经验,从优化平台、建强队伍、司法保障等多个角度进行了优化,努力使这项机制成为服务企业的有力抓手、打造成山东的特色品牌。今年以来,省“接诉即办”平台受理诉求10万余件,问题解决满意率达到97.86%,办理速度和企业满意度均明显提高。
 
       四是把数实融合、强化赋能作为重要内容。对广大企业来说,数字化转型早转早受益,真转真受益。目前来看,推进数字化转型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属于重点领域。《若干意见》专门制定一条工作举措,部署全面促进数字化赋能,并把中小企业作为重中之重。目前,山东成功争创全国唯一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功能类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正在加快编制路线图、健全市场化机制、培育人才队伍、制定政策包,确保从建设之初就站上最高起点,在赋能企业中发挥主战场作用。
 
       五是把创新服务、加强保障作为职责本分。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服务企业就是服务经济发展。《若干意见》贯穿的重要主线,就是构建和强化多方参与、多种形式的服务体系,努力提供一切能够提供的阳光雨露。比如,突出强调优化要素保障,前段时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多个部门联合出台10条措施,就用地、能耗、融资等提出一系列真招实策。比如,专门明确拓展市场空间,深入开展“山东制造·网行天下”“扬帆出海”等行动。可以说,抓好《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对民营企业来说,就真正帮到了点上、扶到了根上。
 
       《若干意见》是山东出台的最高规格的民营经济文件,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必将有力引领全省民营经济开启新一轮大跨越大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履行好牵头责任,全面深入贯彻好、落实好,努力帮助民营企业放下包袱、大胆发展。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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