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商会来,你会想到影视剧中的传统商帮,还是现代成立的以地缘关系或特定产业为纽带的组织?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商会组织蓬勃兴起,极为活跃。商会的历史你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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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的起源
Origin of Chamber of Commerce
商会起源于行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早期的商人、手工业者为了互相帮助,维护同行业的利益而建立同业性组织。
最初的商会、商务公馆,商洋总会、公馆,会所、同业公会同乡公馆等等,很快被商务局所取代,这些被各级官乐“掺沙子”而设的局“很快就成为街门。
这些变种的商会不但起不到保护担任和本国工商业利益的作用,反而增加了新的盘剥,效率更为低下,工商界对这种宣办的商务局其实已不感冒了。
官办商务局按照官僚程序运行的同时,民族资本(即民营资本)深感官办商务无法为自己的利益代言,反而倒逼得得民间商会组织自发地成立起来。
1902年成立的上海商业会议公所就是 效仿日本商业会议所设立的,由此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商会组织 。随后,广州也出现了七十二行总商会。1908年,中国已有58个总商会(其中9个建于海外)和223个分会。1912年商会总数猛增至794个,1915年更激增到126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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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的发展
Development of Chamber of Commerce
1903年清政府成立了商部,在一定程度上吸纳了西方经济和民间人士意见,商部上书胡延“劝办商会”制定和发布了《商会简明章程》,规定各地商业公所及商务公会一律统称商部倡导推行商会目的有为了使用“振兴工商”的规划有一个强大的主持者和执行者,试图通过商会把全国商会联合起来。
在商界领袖的领导下,形成全国性“振兴工商“的潮流。这一时期,民族资产阶级的爱国思“实业救国论” 掀起了广泛的影响。所以毛泽东在20世纪50年代与黄炎培谈到中国工业发展时说 讲重工业 不能忘张之洞:讲轻工业,不能忘记张謇,讲化学工业,不能忘记范旭东,讲交通运输业不能忘记卢作孚,这就是后生谈到中国民族工业时,常说的“四个不能忘记的” 的重要出处。
民国十年,商会以积极的姿态参与政治 经济、生活各层面的活动,这在当时使得一些政治家和实业得很密切, 有很多实业家都是一些政治家的座上宾。
我国的行会组织起源很早,有悠久的历史。从6世纪末叶起,隋、唐、宋朝的市肆中已经有了“行”,行业组织为首者有“行头”、“行首”、“行老”之称。
元、明时期已经流传“一百二十行”、“三百六十行”的熟语,到清代康熙、乾隆、同治、光绪年间,已出现许多手工业行会组织,如湖北黄陂制袜业公会、广东佛山制鞋业的福履堂和儒履堂等。
同时,商业行会(多称为公所)也应运而生。如上海的钱庄、面粉、杂粮、呢绒等同业,分别组织了公所。1918年,北京农商部公布《工商同业公会规则》,将同业性组织定名为“工商同业公会”。
由同业和行业组织逐步发展成立商会,外国比中国要早。法国于1599年在马耳塞市成立第一个商会,加拿大于1750年出现了全国性商会,英国于1768年在泽西岛成立第一个商会,美国于1768年在纽约成立商会,日本于1878年在东京、大阪、神户分别成立了“商工会议所”。中国在1840年鸦片战争后,由于外国资本和商品的汹涌输入,引起了中国经济和市场的急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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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商会的成立
Establishment of Chamber of Commerce
1874年即清朝同治末年,辽宁工商界成立了“公议所”,是我国最早的商会组织,提到议事日程并开始建立商会是在20世纪初。1900年即清光绪二十六年,盛宣怀任商务大臣,在上海修订对外商约时主张成立商会。
他提出,“中国商业之不振,大率由于商学不讲,商律不谙,商会不举”,主张要“广商学以植其材,联商会以通其气,定专律以维商事,兴农工以浚商源,效法西欧,振起商战”,其中“尤以创设商会为入手要端。”
翌年,在盛宣怀的推动下,由袁树勋(时任江海关道)、严信厚(时任通商银行总董)邀请各帮会董,集议和筹备设立商会,拟订了暂时章程六条。光绪二十八年正月十五(1902年2月22日),上海商业会议公所正式成立。1903年,天津成立了商务公所,同年杭州商会也成立。
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1904年1月11日),商部专就劝办商会奏请慈禧太后、光绪皇帝。奏折大意是,西方国家重视商学,商人把经营贸易“视同身心性命之事,用能任重致远凌架五洲”。
日本的物产资源虽然比中国相差甚远,但商业蒸蒸日上,“亦颇足与欧美抗衡”。“纵览东西诸国,交通互市,殆莫不以商战角胜驯至富强。而揆厥由来,实皆得力于商会。”
“商会者,所以通商情保商利,有联络而无倾轧,有信义而无诈虞,各国之能孜孜讲求者,其商务之兴如操左券。”奏折在讲了海禁大开,“各国群趋争利,而华商涣力微”的形势后,指出“今日当务之急,非设立商会不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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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的作用
The role of chambers of Commerce
商会的作用,指出:“夫商会之要义约有二端:一曰剔除内弊,一曰考察外情。”奏折中还附上商会简明章程26条。规定过去叫“商业公所”、“商务公会”等名目者,统一改称商会,商务繁华地区设立商务总会,稍次之地设立分会。
此后,上海、天津分别改称“上海商务总会”(1904年4月22日)、“天津商务总会”(1905年),1906年北京成立了“京师商务总会”。这一年,各地已建立商会、商务总会110个。
1911年辛亥革命后,国民党政府和各地商界不承认由清朝委任的商务总会,纷纷改组成立总商会。1912年,上海、杭州分别改称“上海总商会”、“杭州总商会”。
1914年,北洋政府工商部公布了《商会法》60条,规定各省城、各商埠及其他商务繁盛之区域需设立商会。
——山东省山西商会——
倾听乡音,发挥商会的娘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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