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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共情、超脱与智慧”—走进山东鲁兴律所刘旭华山东省山西商会会员风采篇

发布时间: 2024-07-30 15:06:34
       7月25日,山东省山西商会会员走访活动走进了山东鲁兴律师事务所,走近了刘旭华律师。三个小时的交流,一位“真实、简单、淡然”的执业律师影像渐渐清晰,对于事业,对于人生,对于乡情,刘律师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背后支撑的是不断学习的习惯,刻苦专研、认真负责、守信敬业、精益求精的做事态度和知足常乐的精神境界。
 
       本期,让我们走进山东鲁兴律师事务所,走近刘旭华。
       刘旭华律师,1975年出生,山西晋中昔阳人,1999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毕业后即进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第二建筑公司法律事务部,三年的时间让刘律师积累了建筑房地产、公司、民商事领域丰富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以后担任济南市建设委员会、润华集团山东房地产有限公司、鲁环工程公司、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建工山东分公司、济南城安建工有限公司、泉芯集成电路制造(济南)有限公司等政府、国企、央企企业法律顾问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2年,刘律师进入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实习,2003年成为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交流中,刘律师非常感谢那时拼搏的自己,在华堂律所实习期间,早出晚归,几乎没有休息,一年的时间办理了大量非诉、诉讼法律事务尤其是再审案件,业务领域涉及金融票据、投资融资、公司、公司并购、民商事等业务;每办理一件案件,为了将案件做专、做精、做细,不局限于该案件本身所涉及的法律条款,而是将该案件进行分类,按照专业分类将该类型案件所涉及到的所有疑点、难点、争论点、司法最新观点进行详细研究,把该类型业务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法规、规章、判例等方面知识进行学习、了解,养成了对专业知识不断学习的习惯。尤其刘律师不仅在庭前认真对待案件,而且还为了提升自己,庭后还认真复盘庭审中每个细节、辩论、质证观点,做到归纳总结,积累实战经验,不断进步。直到今天,依然如此。
 
       2005年1月至今,刘律师进入山东鲁兴律师事务所,后成为合伙人,2010年被评为济南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山东鲁兴律师事务所于1991年成立,原为山东省第三律师事务所(山东省司法厅直属),后经改制成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刘律师在该律所马上进入第二十个年头,工作期间,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文化修养,在金融、建筑工程、房地产,公司,民商事等法律服务领域,成功代理大大小小数百件诉讼及非诉业务,专业的法律服务技能及严谨认真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为当事人争取了较大的经济利益。
 
       曾参与和代理过的非诉业务:(典型)
 
       1、XX集团山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市经七纬二路房地产项目转让(8000万)一揽子协议书起草、制订、谈判事宜。
 
       2、济南市XX委员会与大连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XX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拖欠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协议起草、修订事宜。
 
       3、参与济南XX汽车集团有限公司9亿元债务重组事宜,负责和各债权人谈判、协商,负责召集债权人会议和债权委员会选举,制定重组方案,经营调整方案,经营合作方案,顶账方案,和外部战略合作伙伴进行协商、谈判等;避免该公司陷入破产。
 
       曾成功代理过的部分诉讼案件:(典型)
 
       1、XXX诉XX集团、上海XX、上海XX、北京XXXX汽车产品质量纠纷案件,系济南XX退车第一案。
 
       2、代理济南市XXXX车厂、山东XXXXX有限责任公司、济南XX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XX银行长清区支行借款担保纠纷再审案件,成功将担保人的责任免除。
 
       3、成功代理被告青岛XX集团下属XXX置业有限公司与原告山东XX建设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山东XX建设公司在山东高院起诉1.1亿元,最终给付对方4300万元,成功减少7000余万元。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不偏听偏信,他们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来为客户提供服务,确保法律适用的公正性。优秀的律师需要具备与当事人产生共情的能力,即能够深入理解当事人的难处,站在其立场帮助其解决问题,有助于律师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律师需要保持一定的超脱态度,站在更高的视角来看待问题,不被个人情感或偏见所左右,这种超脱有助于律师做出更为客观和明智的决策,能够抓住主要矛盾和客户最关心诉求,制定出良好的代理策略、思路,成为问题矛盾的解决者、做好智囊作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公正、共情、超脱与智慧”既是刘律师这么多年事业上的沉淀,更是一种人生态度,在走访中,刘律师的人生智慧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刘律师跟商会结缘已近10年,作为山西人,根还在山西,每年过年都要回家,无论时间长短,断不了的是乡音、乡情。走访最后,刘律师也表达了对商会的祝福,祝愿商会聚乡情,搭桥梁,让商会成为山西人在济南真正的娘家,大家发展都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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